中期選舉,即在總統任期中間舉行的國會參眾兩院改選,眾議院435個席位全部改選,參議院100席當中35席要改選,要成為簡單多數派,要在眾議院奪取218席,參議院為51席。此外,同時間全美50個州也會改選36名州長及舉行地方官員選舉。
美國自1789年來,每4年一次總統大選,2年一次國會選舉的競選模式從未改變,憲法規定眾議員任期為2年,參議員則為6年,原意是希望眾議院能扮演更接近民眾的角色,2年一選,令他們更接近選民。參議院起初是由各州立法機構選出,扮演一個諮詢機構,但自1913年第十七憲法修正案通過後,參議員改由直選產生。中期選舉雖與總統任期無關,但被視為選民對其執政的評審,其所屬政黨在國會議席的得失,亦影響其施政的支持度。
至於州長,有如各州代言人,負責監督立法機構通過法律,可任命法官,更在籌募資金及總統大選拉票上扮演重要角色。州長更有權同意或封殺再度重新劃分的國會選區,從而鞏固所屬政黨的優勢,對選舉極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