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城電台主持一個深夜節目《兒童不宜》,題材比較大膽。上星期找了個私家偵探社負責人來談捉姦。第一個問題,相信大家和我一樣,為甚麼會從事這個比北極還要冷門的行業呢?原來社長原在一間雜誌社工作,専門負責調查式新聞,如商業犯罪、詐騙、名人偷情等等,對於跟蹤、偷拍、收集情報相當有經驗,所以開了間「一目偵信」。
其實要調查的捉姦案不太多,而且他們也有一套行業道德和守則,舉例:如果發現目標人物與情人去偷情,就算客戶要求,他們也不會即時通知客人地點,是怕客人情緒激動,萬一上演一場捉姦記,大打出手便手尾長了,所以他們會男女搭檔出動偵查,目標人物去情侶洒店,他們便尾隨進入,用手機拍下「死亡罪證」,事後交予客戶,回家自己執行家法。
如果目標人物與情人突然去機場,百分之九十九一定去海外偷吃,調查員會立即致電客戶,詢問是否繼續追蹤,如果客戶願意的話,調查員會現場買機票「死跟」,如果經濟客位滿座,只剩商務或頭等客位,客戶又願意繼續「玩」的話,調查員便碌卡,收費單又多幾個零了。
尋人個案也多,也是高消費項目,因為尋找一個人,可能要走遍大江南北,世界各地,幾年至十年也可能。但未必每個尋人任務也會去做,因為如果客戶是尋找仇人,那極有可能搞出人命。奇怪尋人事件也有,一位八十有多的年老客戶要求尋找初戀情人,可惜那位初戀情人已經命不久已,客戶惟有寫封「最後的情書」解釋為何當年「一走了之」,信件由婆婆的孫子讀出,初戀情人哭成淚人兒。
相信兩位情人現正在天堂歡喜聚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