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青島市公安局原局長王永利,自稱是「替罪羊」。

「我不是聶磊的保護傘,真正包庇聶磊的另有其人,甚至包括時任國家領導人,具體情況,詳見我給中紀委的舉報信。我的案子是一宗人為的冤案。」近日,青島市公安局原(前)局長王永利、在獄中發出「我是被刑訊逼供整成的冤案,今特向外界求助申冤」公開信,在境外社交媒體瘋傳。
特約記者   互聯網圖片

王永利,1949年生人,曾任青島市國家安全局局長、青島市公安局局長、青島市委政法委委員、青島市政府黨組成員,是在2012年的「打黑行動」,警界職級最高的落馬官員。2014年6月,王永利因觸犯「受賄罪」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兩項罪名,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現於山東微湖監獄服刑。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澎湃新聞》披露,王永利在擔任公安局局長期間,至少兩次為聶磊團夥提供庇護。2001年5月15日,聶磊帶人持槍打砸青島市一間洗浴中心,導致三人輕傷後,兇徒事後逃去無蹤。市南分局在案發現場扣押聶磊一輛轎車、及車內80萬元人民幣現金。同年6月27日聶被列為逃犯,但聶已用假護照逃往法國。聶雖被通緝,仍能通過原青島市某副市長找到王永利,要求發還被扣轎車及80萬元現金,王永利後安排市南分局局長楊加平處理。

聶磊(紅圈)涉嫌與賄骼警員等多宗案有關。

兩個月後,接到了省「打黑辦」轉批的公安部「青島最大的黑社會頭目聶磊為甚麼至今逍遙法外」的舉報函,反映聶磊團夥涉嫌與「紅星娛樂城王軍被傷害致死案」等八宗案件有關,遂成立專案組調查。

專案組發現,2000年12月5日及19日,有以聶磊個人照片、聶磊妹夫「姜元」身份資訊,申領的護照及港澳通行證。專案組將調查寫成文件《關於聶磊的情況報告》,向王永利彙報,建議通過調查上述證件的辦理過程,繼續追查聶磊。王永利表示將安排督察部門調查,但一直未有行動。聶磊及其犯罪集團成員長期潛逃境外,至2003年10月案件調查結束。

王永利雖被判刑,但在公開信稱,自2012年以「包庇黑社會」被捕後,他在看守所曾兩次絕食抗議,在監獄也一度絕食。至今已向各級部門寫了170多封申訴信。他在公開信稱:「我不是聶磊的保護傘,真正包庇聶磊的另有其人,甚至包括時任的國家領導人,具體情況,詳見我給中紀委的舉報信。事實上,我根本不認識所謂的「黑老大」聶磊,不僅從未見過他,也未給他的組織提供過任何所謂的「包庇」。臨沂市中院判我有罪的判決書說,「不論其是否認識聶磊,都不影響其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行為的認定」,看到這樣的判詞,我欲哭無淚。指控我受賄,但是證據顯示我並沒有收一分錢,公訴機關轉而指控,說我是通過所謂的「情人」、「特定關係人」收錢,但這些「特定關係人」的證人,也全部沒有出庭。

聶磊犯罪集團成員早前被捕後接受審訊。

關於所謂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聶磊團夥從成立到發展到被徹底剷除,經歷了五任青島市公安局局長,我是第三任。聶磊團夥所犯的殺人、重傷案件,均不是在我任上發生。

自稱送還賄賂遭構陷
在我任青島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聶磊團夥作案三宗,均為輕傷以下,涉案人員除聶磊外,均全部抓獲歸案。為了抓捕聶磊,我的態度堅決,曾採取了大量措施,包括提出並部署在全國通緝聶磊,請求省公安廳分管刑偵副廳長,異地審訊聶磊團夥骨幹;為防範「內鬼」,我還重點調整了刑警支隊領導層、重組了專案組抓捕聶磊,因此,我不僅沒有庇護聶磊團夥,反而是堅決打擊,積極履行相關職責。

聶磊2013年已執行死刑。

聶磊團夥為了賄賂我,曾在時任青島某領導的安排下,把我叫去吃飯,在我車上放了一副字畫和兩瓶酒,被我發現後,我第一時間通過機要秘書上交了紀檢部門。(案發後,字畫和酒被偵查人員從紀委處查到,為了陷害我,偵查機關還有意將退還字畫的時間推遲了一個多月)後聶磊團夥又從北京請來「領導」、香港請來「名人」,試圖拉攏我,並為聶磊說情,遭到了我的堅決拒絕。如果說王永利喊冤,只是為開脫罪責的話,那一個行將入土老人,一個有五十多年黨齡的黨員以黨員的名義,一個十六歲參加革命。這位老人是青島市公安局正處級女警黃鸝的父親,他揭露的是沂南縣人民檢察院成立專案組,在調查2003至2009年王永利涉嫌受賄的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專案組要求黃鸝作為證人,指控王永利在黃鸝擔任青島市公安局招待所(青島匯園賓館)總經理期間受賄的情況。

內地媒體報道聶磊涉黑案經過。

逼供錄映證供裁定不合法
黃鸝拒絕作假證供後,隨被沂南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長張琪,在沒有任何證據及合法程序下,僅憑《詢問證人通知書》強將黃鸝綁架至沂南縣檢察院辦案區。黃鸝被捕後,始終拒絕按沂南縣檢察院要求,當「污點證人」。專案組要脅黃鸝多次到她任職的賓館、青島市公安局辦公室等部門,非法取證,並對黃鸝進行噩夢般400多天的非人折磨。黃鸝更因此,遭「涉嫌貪污和私分國有資產」指控。專案組刑訊逼供黃鸝的錄影片段,在庭審時曝光,被合議庭裁定證據不合法被排除。針對青島市公安局前局長王永利「喊冤」,再看臨沂市中院「不論其是否認識聶磊,都不影響其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行為的認定」的判決書,以及不配合專案組對王永利的犯罪指控,便遭「涉嫌貪污和私分國有資產」指控的黃鸝遭遇,讓人對王永利是否「替罪羊」產生豐富的聯想。王永利是否「替罪羊」,真正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者又是誰?是時候還社會及法律一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