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近三年約拘捕300名倫敦金騙徒,但成功入罪判囚的寥寥可數,主要原因是絕大部份受害人,是自行簽署授權書讓騙徒操作戶口,令檢控出現困難。再加上當局並無打算立法規管倫敦金銷售,令騙徒有恃無恐。近20年來倫敦金騙案,從沒間斷。受害人由清潔工到退休富翁都有,隨着社交媒體的廣泛應用,受害人亦延伸到內地和國外的華人。
其實,除了倫敦金,騙徒亦假借投資其他貴價金屬的名義,例如人民幣公斤條合約、九九金合約、港元公斤條合約和紙黃金等行騙。而倫敦金因為槓桿可達120倍,較多為騙徒所用。但在現行本港監管機制下,涉及現貨黃金包括倫敦金的交易活動,不受到規管,特別是騙徒千方百計,令受害人簽署操作交易的授權書,當發生交易糾紛時,投資者毫無保障可言。
警方指出,倫敦金騙案不是新鮮事,但實情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有關騙局。倫敦金屬於牽涉孖展及複雜的投資項目,投資者應先了解公司背景及風險,諮詢家人及專業人士意見。在簽署任何合約或協議前,要清楚知道一切條款細節,且不要輕易簽署授權書,如有懷疑應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本港過去四年倫敦金騙案數字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9宗 |
13宗 | 9宗 | 19宗 | 14宗 | |
涉案金額
(百萬元) |
17.25 |
24.2 |
17.25 |
25.43 |
214.53 |
資料來源:警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