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綱要》涉港規劃概要

林鄭月娥去年8月,出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高峰論壇。

金融創科

  • 將香港發展成大灣區高新技術產業融資中心,允許有條件的創新型科企進入香港上市集資平台。
  • 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跨境投資空間,擴大雙方投資對方金融產品渠道,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通機制。
  • 大灣區內銀行可開展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滙交易與人民幣相關衍生產品業務、理財產品交叉侙理銷售業務。
  • 推動香港融入國家創新體系,共建粵港澳大數據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平台,建設培育產業技術創新平台、製造業創新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
  • 在廣東設立的研發機構按照與內地研發機構同等待遇原則。
  • 允許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內地科技項目。支持粵港澳設立聯合專項創新基金,並允許在大灣區跨境使用。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早前到大灣區了解醫療運作。

教育醫療

  • 創新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方式,共建一批特色職業教育園區。
  • 研究三地幼稚園締結「姊妹園」。研究開放港澳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到廣東考取教師資格並任教。
  • 研究賦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
  • 鼓勵港澳醫務人員到珠三角九市開展學術交流,私人執業醫務人員短期執業。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
林鄭月娥曾啟動大灣區創科人材「手拉手」計劃。

就業生活

  • 擴大內地與港澳專業資格互認範圍,拓展「一試三證」(一次考試可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港澳認證及國際認證)範圍,推動內地與港澳人員跨境便利執業。
  • 鼓勵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擔任國企事業單位職務,研究上述人士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
  • 深化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試點,研究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執業資質和業務範圍,構建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聯動香港打造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 推動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並積極取消上述費用的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