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推出近20年,至近年不少聲音建議改革。金融發展局日前提出5項建議,包括增加扣稅額及投資範圍,甚至研究提早取回機制,以吸引市民自願供款。金融發展局發表題為《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未來路向》報告,指現時制度有局限,建議改善。報告建議,為僱員自願供款提供免稅額,但以整體供款佔入息15%為限,以鼓勵增加供款。同時,修訂條例以賦予積金局更大酌情權及彈性,包括更新投資限制以納入合適的新資產類別和市場,如內地A股及房託基金。報告甚至建議研究提早提取供款的機制,不限制市民在退休後才能取款,進一步提升自願供款意欲。
金發局又建議推行名為「積金易」的電子中央平台,並透過新智能身分證,直接把強積金融入智慧城市計劃。至於改善強積金計劃的獨立管治及監察方面,報告提出,在短期內提高受託人董事局獨立非執董的最低人數要求,長遠則增設獨立的監察委員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均認為,應先實行現時6萬的免稅額方案,日後再檢討。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亦有類似意見,但認為擴大投資範圍或涉高險基金,應謹慎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