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腐敗分子的剋星」到嚴重違紀違法的反腐對象,陸立泉被「雙開」的消息17日公佈。
廣西欽州市紀委通報,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陸立泉嚴重違紀違法,經市委批准給予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陸立泉曾偵辦多宗反腐大案,被檢察機關評為「優秀偵查能手」、「優秀偵查員」,當地媒體則曾盛讚他是「腐敗分子的剋星」。
專責反貪多次立功
經查,56歲的陸立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送給的高檔白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隱匿私藏案件線索,徇私枉法,以及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給的錢物,數額特別巨大。
據當地媒體介紹,從事反貪工作的陸立泉在事業上多有建樹,在欽州市偵辦多起反腐敗大案要案。因反腐成績突出,2010年,陸立泉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榮記一等功。因工作成績突出,陸立泉還被評為廣西檢察機關「優秀偵查能手」,兩次被評為廣西檢察機關「優秀偵查員」,曾是欽州市政法機關學習的榜樣。陸立泉的事蹟多次被媒體報道,在媒體的報道中,他「23年盡職盡責」,是「腐敗分子的剋星」。
陸立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權力觀異化,知法犯法、執法違法,將檢察權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幹部形象,且黨的十八大後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懲。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欽州市委批准,欽州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陸立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