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燕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成。

安徽合肥瑤海區法院5日公開審理一宗涉黑犯罪案件,主犯是90後、年僅28歲的女黑老大楊春燕。她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至於其餘14名被告,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至25年不等。

案情指,楊春燕與同案另外2名被告沈全桃、張雲磊,於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期間,出資註冊成立「安徽韜輝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韜輝公司),先後拉攏、網羅社會人員,專門從事非法放貸、討債活動。

案件於瑤海區人民法院判決。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對內嚴密管控,制定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對成員建立微信群組以打卡考勤,對外有明確職責分工,要求組織成員服從楊春燕、張雲磊、沈全桃安排。

在楊春燕、張雲磊、沈全桃3人的組織、領導下,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套路貸」的方式,誘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簽訂雙倍借條、空白房屋租賃合同等協議,製造虛假給付資金的銀行流水賬、虛增被害人債務,以服務費、上門費、砍頭息等名義收取高額費用,不斷纍高被害人的債務,並組織多人多次毆打、上門滋擾、糾纏、辱罵、脅迫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並以堵鎖眼、破壞門鎖、用油漆噴字、在被害人家門口擺放花圈、撒尿、強行闖入室內、故意顯露紋身等手段,威脅、恐嚇被害人及其家屬;甚至在女被害人家留宿、在寒冬臘月將被害人趕出家門,強行將被害人房產過戶,大肆侵佔被害人財物。

據統計,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地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犯罪共計28宗,涉及218.65萬元人民幣,其中既遂共計186.54萬元、未遂共計32.11萬元;敲詐勒索共計90.12萬元,其中既遂共計89.72萬元、未遂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