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所谓“中国债务陷阱论”再度成为外媒炒作的焦点。这不是一个新话题。近些年来,“债务陷阱论”已经形成印度学者构建概念、提供初始材料,美西方学者完善理论并扩大宣传的“印西联动”国际分工模式。在美国、印度等一些国家舆论的主导下,“债务陷阱论”的话语体系迅速构建起来,成为公开诋毁、抹黑中国的依据。事实上,这些说法高度政治化,完全站不住脚。

从贷款份额、利率及还款汇率等重要指标分析,中国对斯里兰卡外债负担的影响并不大,这有现实数据支持且无可争议。

斯里兰卡的确面临巨大的偿债挑战。从斯政府有关外债预期本息偿还安排看,斯里兰卡今年将迎来外债偿还高峰期。2021年以来的斯里兰卡外债危机更多源于政府的长期过度举债、债务结构安排失当,加之2019年恐怖袭击,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导致的贸易逆差上升和旅游业收入下滑双重打击下的外汇危机,而60%的还款需要用美元,外汇储备的减少也是加剧该国偿债危机的重要原因。

在外债总额方面,斯里兰卡外部贷款中有54%来自国际资本市场,来自中国的贷款比重虽然从2008年的2%升至2017年的9%,但整体比重并不高。中国位于国际金融市场、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之后,是斯里兰卡第四大债权人。截至2021年底,对华债务在斯里兰卡美元外债总额中的占比约为10%。而据斯里兰卡央行的数据,来自中国的贷款在斯里兰卡主权债务总额中的份额有所下降,截至2021年底,约为3%,在双边贷款中,远低于日本,也低于印度。

中国贷款在份额增长、贷款条件、贷款领域以及贷款协议透明度方面存在争议。这是因为立场不同、选取的证据不同,这类争议还将持续下去。

一是关于中国贷款份额迅速增长的争议。在斯里兰卡的外债来源中,多边机构与各国的份额在减少,来自中国的贷款份额迅速增加,已经从2008年的2%上升到2017年的9%。问题是,承诺贷款不等于现实贷款,而且贷款份额增加并不意味着债务国的债务问题就是由贷款国所造成的。

二是关于中国的贷款/投资+承包模式的争议。在斯里兰卡的大型基建工程中,来自中国贷款、投资的项目多数也都由中国公司承包,而且也经常伴随着中国成套机械设备的出口,以及一些劳动力的输出。即使这种方式基于市场竞争和比较优势,但也被质疑称中国在发展中国家是“赢者通吃”,而不是“双赢”。

三是关于中国贷款协议条款不透明的争议。贷款协议不透明导致外界对东道国债务的有效性和可承受性不明确,也使项目运作最终陷入“罗生门”式的争议。例如,汉班托塔港项目本身只是一个商业项目,因难以偿债进行债转股,这是商业惯例,但一些国际舆论因为贷款协议不透明等原因渲染“债务陷阱论”,即使斯里兰卡政府、学界以及主流媒体纷纷辟谣,也于事无补。

四是关于中国贷款/援助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不刻意设置门槛的争议。对以巴黎俱乐部成员为首的债权国而言,中国此举无疑被其指为破坏规则、引发债务国贪腐问题,并降低外债的有效性。但即使来自西方的研究也不得不承认,来自中国的贷款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发展中国家外部资金的可获得性缺陷,同时也提高了这些国家发展的独立性。

印度与一些西方国家指责中国在债务风险较大的国家建设“大而无用”的项目,认为没有效益还继续投资的行为有设计“债务陷阱”之嫌,并据此认为中国正利用“债务陷阱”进一步加强对斯里兰卡等国的政治控制。事实上,不论项目本身是否具有实用价值,其主导方都是斯里兰卡政府而非中国。

尽管“债务陷阱”相关指责毫无依据,但在印度和一些西方国家的竭力宣传下还是不同程度地误导了国际舆论和斯里兰卡国内舆论,我们因此需要认真研究应对之策。

首先,应加快对斯里兰卡等“一带一路”国家的债务风险评估工作,并就现行贷款、投资与承包模式中客观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利于双边合作的修正。事实上,中国也是斯里兰卡等国债务危机现实或潜在的受害者。只有加快对接国际标准,制定有利于双边资本、项目合作的规则,才能更好地保护中国的海外资本和海外利益。

其次,应提高与斯里兰卡等国开展经贸合作的质量。在尊重其经济独立和发展选择的基础上,帮助这些国家克服经济、外贸结构瓶颈,进而增强发展造血能力。

最后,应积极争取与印度、日本及欧洲国家在利益交汇点上开展合作。可以考虑通过在斯里兰卡等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一定程度上减轻印度的被包围恐惧与对华焦虑,并提高与日本、欧洲国家的经济利益关联度。(作者是云南财经大学印度洋地区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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