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月24日公佈,已將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訂立的《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簡稱《規例》)刊憲,為政府推行中央支持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籌建醫院及隔離設施等,提供法律基礎。有關規例即日生效。
特區政府稱,香港目前的疫情形勢十分危急,可預見新增確診病例將繼續以幾何級數上升,已超出特區政府的疫情防控能力範圍。而香港的醫療系統、人力資源、抗疫設備及物資等,很快將不足以應付每日數目龐大的新增確診個案,屬於《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緊急及危害公眾安全的情況。為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訂立《規例》,以允許政府豁免某些人士或專案的相關許可、註冊及申請等法定要求,以便特區政府能夠在有需要時更靈活迅速地善用內地的支持及資源,全速開展關鍵的防疫抗疫專案,以期在短時間內提升香港的疫情防控能力。
據瞭解,內地醫護人員如果沒有通過香港的考試和許可條例,不允許在港工作。《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或治療感染指明疾病的病人,在顧及各種在《規例》中訂明的因素後,以書面方式批准豁免,允許人士或項目無須符合成文法則的若干規定(包括牌照、許可權、批准、豁免、許可證、註冊、標準或規格的規定)。《規例》將為中央政府為香港更有效迅速地提供必要緊急支援提供法律框架。
有媒體24日稱,內地方艙醫院和醫護人員現在不能直接引入香港,須符合本地法例規定,因此當港府擬推行全民檢測時,就有人質疑港人的人體細胞若送往內地檢測,將涉及法律問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周宣佈考慮全民檢測時已表明,會事急從權。這也是香港回歸祖國以來,特區政府第二次引用緊急條例制定法規。此前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港府曾推出《禁止蒙面規例》,警方可據此拘捕在公眾地方戴口罩示威的市民。但此次的範圍遠比《禁止蒙面規例》更廣。
香港疫情持續蔓延。衛生署24日公佈,當天新增8798例確診病例,再創新高,其中僅3例為輸入病例。醫院管理局公佈,23日有50名患者死亡,過去4天共67人離世,累計已有460人在公立醫院死亡。此外,公立醫院隔離病床使用量為92%,已超出接收病人的上限,醫管局員工已有1668人確診。
據香港《星島日報》24日報導,為應對非常嚴峻的疫情,特區政府23日公佈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24日起餐飲處所進一步收緊限制每台人數上限至2人,聯同其餘仍然獲准營運的表列處所,包括商場、百貨公司、街市、超級市場等,將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所有進入上述處所範圍的人士均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除了獲豁免情況外,12歲或以上市民必須至少打一針,並使用“安心出行”;如被發現身處指明處所時不符合通行證要求或沒有掃“安心出行”,可各被罰款5000港元。此外,一直到3月9日,市民在任何公眾地方包括郊野公園等,無論是否進行體能活動均須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及港鐵已付車費區域,一律不得摘口罩飲食。
有港媒記者24日走訪深水埗一帶,發現市面明顯比以往冷清,街市有一半的檔口關閉,原本人山人海的街市只有零星市民;食肆和街市均有人在門外駐守,檢查市民的“安心出行”及疫苗接種記錄,但商場和超市可能因為出入口較多,沒有派人檢查,部分市民未掃“安心出行”直接出入。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稱,至今約有2000間食肆要暫停營業,包括酒樓、茶餐廳及小菜館等,預料數字會持續上升。他估計在4月20日前,全港1.7萬間各類食肆中或有三成會暫停營業。“中央援港抗疫,還須市民配合”,星島日報網24日刊登的一篇評論稱,中央政府的舉措完全體現了對香港的關懷之情,大大增強我們抗疫的信心,但香港市民還須配合安排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共同實現“動態清零”。至於坊間有人鼓吹“與病毒共存”,其實對香港社會並無好處。一來,若任由病毒擴散,最直接受影響的是老人和小朋友,我們是否能不顧他們的生命安全?二來,香港必須與內地採取相同的防疫策略,才有機會恢復正常通關。文章說,香港市民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包括減少外出、注意個人衛生,當然更為重要的是能接種疫苗的就要儘早接種,“只有市民配合好政府的防疫工作,我們才可以真正走出疫境,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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