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特區政府29日公佈,在維持整體“外防輸入”的嚴謹入境防控措施框架不變的前提下,將由香港時間6月1日零時起,微調適用於海外地區和臺灣登機來港人士的登機前及抵港後的核酸檢測安排,並更新航空公司因疏於查核登機來港人士所需檔而觸發個別航線“熔斷機制”的罰則,以確保繼續嚴防輸入的同時,減低對來港人士行程的影響。
由於不少海外地區就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規模陸續縮減,由香港時間6月1日零時起,來港人士在海外地區或臺灣登機,只須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由化驗所或醫療機構採樣進行的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而無須出示該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獲ISO 15189認證,或獲所在地方的政府相關主管當局承認或核准的證明檔。同時,曾在海外地區或臺灣逗留的3歲以下小童將不必出示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
特區政府將由香港時間6月1日零時起,撤銷經香港轉機或過境的旅客須出示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的要求。
現時,所有曾在海外地區或臺灣逗留的抵港人士,除了在指定檢疫酒店進行強制檢疫期間於抵港第5天進行PCR核酸檢測,不論是否提早完成強制檢疫,亦須於抵港第12天進行PCR核酸檢測。為加強監察從指定檢疫酒店提早完成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儘早發現並隔離感染者,所有在5月24日零時或以後抵港(即6月1日為抵港第9天)並提早完成強制檢疫的有關人士,須額外於抵港第9天進行強制檢測。
至於“熔斷機制”方面,特區政府表示,由香港時間6月1日零時起,如某航班因有乘客未能符合登機條件來港而觸及機制,香港機場管理局將就10天內首次出現有關情況的航線對該航空公司發出警告並罰款20000港元,如有關航線的航班在10天內再次觸及有關指標,則相關航空公司從同一地點抵港的民航客機航線將被禁止著陸香港5天。如航空公司拒絕支付罰款,則航線第一次觸及有關指標時將按現有安排禁止著陸香港5天。【編輯:婕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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