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法國法蘭西24電視臺網站11月4日報導,氣候相關災難造成的損失正在增加,而誰來為此買單的問題很可能主導在埃及沙姆沙伊赫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大會的討論。發展中國家在氣候危機中首當其衝,不會羞于要求富國出資。南北之間在此問題上的鴻溝日益擴大。
報導稱,僅在2021年,氣候相關事件的損失金額估計就達3290億美元——這一數字並沒有體現氣候變化帶來的難以估量的人類代價,包括死亡、每年有2000萬人被迫遷移等。
報導還稱,“這個故事充滿了不公”。二十國集團(G20)國家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75%,而對全球變暖責任最小的國家處於氣候破壞影響的前沿。由58個氣候脆弱國家組成的脆弱二十國集團(V20)只產生了5%的溫室氣體。
另據美國《紐約時報》網站報導,在巴基斯坦,今年夏天的洪水導致1700人死亡,該國三分之一的土地被淹沒。在斐濟,所有村莊都在向內陸撤退,以躲避不斷上升的海平面。在肯亞,持續乾旱導致牲畜死亡,民生受到嚴重破壞。
報導稱,它們是許多面臨氣候變化造成的不可逆損害卻又無能為力的發展中國家的縮影。它們一直在要求其所認為的責任方(幾十年來一直在燃燒石油、天然氣和煤炭並造成污染使地球變暖的富國)進行賠償。
報導認為,縱觀文化和歷史,如果損害了鄰居的財產,就應該賠償,這是一個普世的理念。但作為一個法律和實際問題,將這一原則應用於氣候變化非常困難。美國和歐盟等富裕國家反對為已發生的氣候災難向窮國提供賠償的想法,擔心這會讓它們承擔無限責任。【編輯:陳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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