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早前就高院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律師抗辯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香港特首李家超28日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並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工作。30日,香港繼續有工商團體及政界人士等表示支持提請釋法。
全港各區工商聯表示,香港國安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應對國家安全風險、基於香港本地獨特背景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具有淩駕性和獨特性。容許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大律師和律師來港,參與“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有違國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製造新的國安漏洞,對案件依法公正審理和香港國安法在港準確實施構成重大挑戰。
全國政協常委陳馮富珍表示,香港最大的優勢是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保持香港獨特地位和優勢,保持普通法制度,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她支持特區國安委依法採取措施,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風險和隱患,堅決維護香港國安法權威,堅決支持李家超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全國人大代表鄺美雲指,行政長官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之舉。香港要依法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化解各種威脅國家安全的風險隱患。【編輯:婕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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