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表示,特區政府會評估風險,積極考慮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有關專案認許條文的修訂工作,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保障。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建議,政府修例時,理應一律禁止海外律師參與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亦不須再作公眾諮詢。

譚耀宗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社會早前有很多討論,普遍意見都認為不應該由海外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因此毋須再就修例諮詢公眾。他又認為,“如果做的事情是對國家安全有好處的話,相信大家都會支持”,又指今次人大釋法,既沒有增加新的制度,也沒有影響特區的高度自治權,留下國安委詮釋議題的空間,不但解決海外律師的爭議,也清楚表明國安法內已有機制,若今後再遇上同類問題時,國安委都可以這樣處理,不用再提請人大釋法。

另外,對於黎智英團隊去信英國政府,要求與英國首相蘇納克緊急會晤,商討確保黎智英獲釋的方法,譚耀宗表示,英國政府在這件案上沒有任何角色,如果蘇納克出手,即代表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所有事都是按香港法例以及司法程序進行,合憲合法,批評外國政府不應該干預,強調“香港案件,就按香港法律做,向英國政府投訴是沒有用的”。

而香港律政司回應指,特區政府已就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展開工作,會盡快提出修訂建議,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編輯: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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