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單車」執法

【本報訊】將軍澳警區交通隊、特遣隊、軍裝巡邏小隊及輔警人員星期二起一連三日(15日至17日)在將軍澳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其間警員並首次使用經優化的「警察單車」以提升執法效能,確保道路安全。行動中,人員檢獲3部電動單車及7部電動滑板車,並拘捕8男2女(20至61歲),分別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罪。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八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二十歲至六十一歲,分別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罪。人員行動中檢獲三部電動單車及七部電動滑板車。

涉事違法電動滑板單車

警方提醒市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有可能觸犯「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無第三者保險」、「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受傷」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罪,最嚴重可被判監十年。警方呼籲市民及外送工作從業員應遵守相關法例,切勿以身試法。將軍澳警區會繼續在區內不定時不定點進行突擊行動,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打擊上述非法行為,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為運輸署相關研究小組的成員之一,他表示按現時進度,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最快今年底合法化,但經試驗、公開諮詢後,其他電動可移動工具則暫未會合法。他續指,兩款合法化的工具,都有一定規定,例如必須設有車頭白燈及車尾紅燈、車尾反光板、有效的煞車制動系統等。另外,由於過往不時有相關工具自焚的意外,因此電池亦必須有安全認證。車速方面,最高限制為時速25公里,李耀培指,現時傾向規管進口商,進口的相關工具在設定上,便以時速25公里為上限。他又指,擬訂立的條例、罰則均參考單車的規管,相信用家之後都須戴上頭盔。【編輯:陳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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