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即將實施塑膠管制

【本報訊】由4月22日起,香港實施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包括禁止食肆提供或銷售9類即棄塑膠餐具,同時亦會禁止市面銷售及供應棉花棒、膠牙籤、雨傘袋等即棄塑膠產品。要為「走塑」措施做好準備,就要留意以下管制詳情。

首階段實施日期為4月22日,第二階段實施日期暫定為2025年,取決於有關種類的非塑膠或可重用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負擔性。

第一階段起,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碟、進食用具,將禁止銷售,而餐飲處所亦禁止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

即棄塑膠製成的杯、杯蓋、食物容器(如碗和盒)及食物容器蓋,當局將禁止餐飲處所提供予堂食和外賣顧客。

首階段實施日期為4月22日

在第二階段,條例將全面落實所有即棄塑膠餐具的管制,即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碟、杯、杯蓋、食物容器、食物容器蓋,以及包括叉、刀、匙的進食用具均禁止銷售,餐飲處所亦禁止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

同時,第二階段將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多環膠圈套、枱布、牙線棒,以及禁止免費供應耳塞。任何人如違反有關法例,環保署將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最高可罰款港幣10萬元。

即棄塑膠餐具的替代品

不過,不少塑膠用品早已成為了市民的習慣,不少市民均擔心相關用品被禁止後,在市面上難尋替代品。環保署最新推出名為「截塑」的專題網頁,就即棄塑膠餐具、其他即棄塑膠產品及酒店房間內即棄塑膠用品,尋找一系列品替代品,令即使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後,市民生活亦不會受太大影響。

在即棄塑膠餐具的替代品方面,環保署建議,以木、竹製或可重用等的的餐具作取代,以進食餐具為例,環保署就建議可用木/竹進食餐具、植物纖維進食餐具、紙進食餐具、其他進食餐具及可重用進食餐具取代。

至於不少人擔心的飲管,環保署亦建議可以用竹飲管、紙飲管、米飲管及可重用飲管作為替代品。另外,現時不少餐廳都會用上膠盒或發泡膠盒做外盒,環保署就指,日後可以改用紙食物容器、蔗渣食物容器或可重用食物容器。【編輯:陳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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