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運輸署昨天(2月29日)表示,經粵港兩地政府商議,由今日(3月1日)起優化「港車北上」申請的車輛查驗安排。

【本報訊】香港運輸署昨天(2月29日)表示,經粵港兩地政府商議,由今日(3月1日)起優化「港車北上」申請的車輛查驗安排。

現時,「港車北上」申請人須安排其車輛前往位於香港的指定地點安排進行車輛查驗。今日起,若申請人在其車輛查驗合格後的兩年內再次提交「港車北上」申請,而申請人的內地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仍然有效,申請人及車輛維持不變,可獲豁免進行車輛查驗。

據申請程序,申請人需在提交申請並接獲內地部門通知後驗車,再將驗車報告上載至內地「港車北上管理服務系統」 ,獲批後才會獲發內地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而「港車北上」不可續期,申請人可於「電子牌證」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再按以上程序提交申請。現時內地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最長為一年,視乎其保險保單有效期。

據最新優化安排,如申請人在其內地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仍有效時再提申請,將可獲豁免驗車。

按照要求,「港車北上」獲批車輛每次入境內地後可連續停留不超過30天,每年在內地累計停留不得超過180天。

「港車北上」允許合資格的香港私家車可在無須取得常規配額下,經大橋往來香港與廣東省。「港車北上」會便利香港居民以自駕方式到廣東省作短期商務、探親或旅遊,進一步善用港珠澳大橋(「大橋」)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

「港車北上」只接受網上遞交申請,申請人需透過「港車北上」指定網站遞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有關申請由兩地政府共同審批。運輸署收到申請後會根據提交資料作初步審批,內地部門收到申請後亦會作出審核,並會以申請時提供的電郵或內地手機短訊通知申請人審批情況及進行所需手續。收到通知後,申請人可透過「港車北上」指定網站的連結前往內地「港車北上管理服務系統」查詢申請情況及上載「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或「等效先認」保險)。

粵、港政府同意於2023年6月1日上午9時開始接受合資格的香港私家車申請「港車北上」,並於2023年7月1日零時起開始讓已獲批的香港私家車經大橋往來香港與廣東省。【編輯:陳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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