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發表《施政報告》時重申,絕不容忍港獨,並會為《基本法》第23條創造有利立法的環境。她表示會認真聆聽,探討如何讓香港社會可以正面地處理這個對特區的憲制要求。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審時度勢、謹慎行事,並繼續努力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但這立場並不等於我們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試圖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不等於可用來處理若干應禁止行為的香港現行法例只能備而不用,保安局局長上月引用《社團條例》採取行動,就是一個有力的說明。」她指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亦引發對第23條立法工作的熱烈討論。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立法會外回應FCC副主席馬凱被拒續發工作簽證時表示,政府會按既程序處理。行政會議成員李慧琼促請政府對任何推動港獨、破壞一國兩制的行為採取法律行動。新民主同盟認為,林鄭在施政報告中提及引用《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以探討如何讓香港社會正面處理23條立法的憲制要求,是想為23條立法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