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法醫吳松基於晚上9時許,抵達兇案現場,現場是一個細小套房,窗戶關閉,開了空調,女死者赤裸躺在地上,身體有部分被兩條毛巾遮掩。死者身高163公分,重49公斤,體形纖瘦。根據屍體溫度,估計死去一日。

死者全身上下共有209處刀傷,刀傷可能由菜刀造成,肩膊、胸口、乳房、腹部、背部、大腿、雙手和一雙上臂都有刀傷。刀傷深可見骨,在骨骼表面留下刀痕,部分刀傷傷及脊椎,影響橫隔膜運動,令傷者難以呼吸,亦因身體多處被斬傷,引致大量失血和主要器官受損,因此死亡。

死者雙手、上臂和勒頸傷勢是遇襲初期造成,她當時仍清醒,頭部和左頸的傷痕則是遇襲後期造成。行兇者落刀時,要用中等至大的力度,才可造成見骨的刀傷,遇襲時間最少數分鐘,最長可達多個小時。

死者頸部左方有一條長達11.5厘米的刀傷,深及脊髓。臉部有40處重疊刀傷,部分見骨,下顎骨折,牙齒脫落,容貌被毀,頸部右方部分是皮外傷,死者的腦部和脊髓的傷勢更足以致命,後背傷痕長達24 厘米。

死者雙手和一雙上臂的刀傷,顯示她最初遇襲時仍清醒,可用手擋刀自救。死者的聲帶有瘀傷,顯示曾被人用手勒頸,傷勢雖不足以致命,但可能引致昏迷和窒息,一般而言,勒頸是行兇者阻止受害人出聲或殺人的動作。楊秀瑜的屍體於凌晨1時許,由仵工舁送殮房,將由法醫進一步驗屍。

2009年9月13日,早上9時45分。深水埗警區重案組探員,聯同政府化驗師重返現場,搜集證物。最特別的,是一個仍盛有精液的避孕套,法醫驗屍時發現死者體內有一定分量的精液遺下,若曾使用避孕套,精液不會有哪麼多,避孕套內的精液是由同一人留下,還是另有他人,相信與案件有絕大關係。事發單位外樓梯牆壁留下血掌印,清晰可見,鑑證人員將掌印拓下,以便將來核對。

早上11時許,政府化驗師帶同證物離去,探員將單位內一個兩呎高小型木衣櫃、一張坐椅、一批床單衣物及一柄與案有關菜刀帶回警署。發生兇案現場的套房被警方用鐵鏈上鎖,由軍裝警員繼續駐守。

政府化驗師比對過死者體內與避孕套內的精液後,發現精液來自不同的兩個人,死者會否遭人輪姦後殺害?

血案單位內,有一張女子的照片,她身穿紅色T恤、牛仔褲和球鞋,臉掛燦爛笑容,背景是山上的瞭望台,有人以端正字體在照片題字:「無論何時我都愛你,一生中最愛的人,您在觀星能看透我的心嗎?8.15的相會」。

這名女子是否就是被亂刀毀容殺害的楊秀瑜呢?在照片上題字的,又是否殺人後畏罪潛逃的梁耀強?

2009年9月13日,晚上7時30分。

梁耀強由內地經深圳灣口岸返港,入境時被入境處人員拘捕交給警方,負責調查該案的探員到邊境將梁耀強帶返警署,通宵扣查。

「人係我殺,係佢激到我咁,佢講極都係咁,殺死咗佢之後精神咗,因為成日俾佢折磨得好慘呀,之前受盡折磨,好似妹仔咁!」梁耀強對探員說:「我每日煮早餐俾佢食、擠定牙膏等佢刷牙、為佢按腳、穿鞋着襪、準備晚飯。估唔到佢竟然去勾佬!人死不能復生,佢罪有應得!(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