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信被懲處,出行自由亦受限制。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資訊公佈辦法》,1月1日實施。人民一旦涉及欠稅等共六項「失信」行為,不但出行受阻,連應徵公務員,置業與遊旅也受限制。

《中新網》報道,《辦法》將逃稅欠稅納入違法失信案標準,由「欠繳稅款金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下調為「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因欠稅金額大幅降低,估計有更多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單」。涉事者面臨限制出境等懲戒措施:涉案者未按規定結清應納稅款等責任,稅務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欠稅不繳屬失信行為,將要面對種種生活不便。《中新網》圖片

去年開始,官方發佈多個《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涉及除了稅收,還包括社會保險、智慧財產權、科研、醫療、婚姻登記等領域。截至去年底,各部門共簽署《備忘錄》32個。每個《備忘錄》的簽署部門動輒二三十個,提出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也越來越廣泛。如限制嚴重失信行為者,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須的消費行為。

從2018年6月開始,高鐵北京南站每月首個工作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公佈限制乘火車和飛機人員的名單。隨着《備忘錄》增多,每月被限制乘坐飛機火車的人數也越來越多。去年6月份,首批限制乘火車飛機失信者名單有169人。11月份,新增限制乘有1,478人及195人。截至9月底,累計限制失信者購買飛機票1,478萬人次,限制購買高鐵動車票524萬人次。不少《備忘錄》更列明,「限制招錄(聘)失信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限制購買不動產及國有產權交易。失信者被限制到某特定範圍的旅遊、度假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