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舉事務處今日(6日)宣佈,2019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將於10月4日開始至10月17日結束,選舉將於11月24日(星期日)舉行。全港18區共452個選區,屆時每個選區會選出1名區議員,即共選出452名區議員。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說,獲提名人士必須年滿21歲,提名表格必須得到有關選區的10名已登記選民簽署,每名選民只可以簽署提名1位候選人。」
另外,選管會發表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指,自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擬備確認書予候選人簽署,並於隨後的其他選舉及補選沿用,確認書並非提名表格一部分,而是一份說明文件,其內容是提醒候選人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候選人可自願地簽署確認書。選舉處重申,區議會選舉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由選舉主任按照法例要求作出決定,選管會無參與,亦不會給予任何意見。
18區的民政事務專員已獲委任為選舉主任,他們將會處理轄下選區的候選人提名及其他選舉職務。
本報記者 王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