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多個地方都設有醒酒中心。

辱駡民警,打砸驗證設備,對試圖勸阻的人員拳腳相向。近日,1名男子在廣東深圳沙頭角邊檢站關口接受查驗時因醉酒鬧事,最終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類似的涉酒警情每天都在上演,不少醉酒者在酒精的刺激下,情緒亢奮、失控,尋釁滋事、打人毀物,甚至妨害公務、襲擊警務人員……此類警情現場處置較為棘手,處置難度大,讓不少基層民警有苦難言。

醉酒人員可能引發哪些警情?涉酒警情處置難在哪裡?針對不同情況一線民警該如何應對?多地湧現出的公安醒酒中心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酒喝多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有睡大馬路上怎麼叫也叫不醒的,有胡言亂語放聲高歌的,有到處打砸甚至襲警的……

「我幾乎每周都會遇到涉酒警情,醉酒人員往往思維混亂,在酒精的刺激下無視法律法規,沒有懼怕心理,攻擊性、暴力性都大於正常人,民警處警過程中受傷已是家常便飯。」大許派出所民警徐路超表示,涉酒警情大致分為昏睡、糾紛、滋事、襲警4種類型。

「近年來,醉酒人尋釁滋事、毆打他人、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特別是在周末、節假日和夏季時更為突出。涉酒警情中與當事人溝通難、處置難、風險大,即便是昏睡的情況,處置起來也需要兩三個小時,遇上其他幾種類型的,有時要熬上一個通宵。」說起這類警情,徐路超道出一肚子苦水。

涉酒警情讓人頭痛,遇到「酒瘋子」則讓基層民警最為頭痛。

7月12日凌晨4時,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鳳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文山路一酒吧門口,1名年輕男子醉酒後與人發生口角還要動手打人。

接報後,民警趕到現場處置。當民警準備把處於醉酒狀態的溫某帶到派出所時,溫某卻極不配合。於是,民警把溫某帶到設在余姚市人民醫院的公安醒酒室幫助其醒酒。

今年以來,余姚市公安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聯合探索建立警醫聯勤聯動機制,在醫院建立醒酒室,最大限度減少醉酒鬧事人員危害社會、干擾正常接處警工作以及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

早在2010年11月10日,湖北省武漢市就正式設立首個酒後駕駛醒酒中心,專為醉酒駕車的司機而準備,具有強制性。在醒酒中心的司機酒醒後,將被立即送往拘留所。交警查酒駕設醒酒中心,此舉在全國還是首次。

記者發現,為了規範涉及醉酒人員的警情處置,保證醉酒人員的安全,北京、江蘇、浙江、雲南、內蒙古等多個地方均設立了醒酒中心,對意識混亂、行為難以控制的人員集中約束、醒酒。

醉酒者因為大量飲酒,易引發其他突發疾病,存在一定風險。一方面,民警不願將醉酒人員帶到辦案區,因為派出所沒有醫療條件,民警也缺乏專業的急救技能。另一方面,醫療機構也不願意接收醉酒人員,醫務人員擔心受到攻擊。公安與醫院合作設置醒酒中心,厘清了職責分工,較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

涉酒警情有其特殊性,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是公共安全危害性較大。有建議,因酒引發的各類案件,應當對當事人從重處罰。應將強制醒酒寫進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被強制醒酒人員應當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