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問題受到市民質疑。

致行政長官丶律政司司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丶廉政公署:

香港市民對於今日既司法感憂心和憤怒,因為我們看到了香港的核心價值——法治,似乎變得越來越微弱和兒戲︰

要求整治法院律師

1.對於近期有市民自發去法院門口拉橫額抗議法官司法不公,在法律面前原來香港法官有無限特權!他們會以藐視法庭來恐嚇市民的批評!

根據英國最權威的大法官丹寧勳爵Lord Denning 講過法庭不應該用藐視法庭來打壓反對聲音!因為只要問心無愧就不需要畏批評,儘管那些批評言語是比較尖銳。英國報章差不多天天都在批評法庭,為什麼香港不可以呢?香港市民要求整治法院丶大律師公會及律師公會!

  1. 高等法院大法官李瀚良公然聯署反對逃犯條例!莫說是法官,即是一個公務員,根據公務員守則,都不應批評政府的政策,何況是一個法官呢?李瀚良完全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他是大法官當然無人夠膽判他吧?請廉政公署立案調查李瀚良是否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如果法官是這樣,我們怎樣相信法官仍然是公平公正呢?馬道立只是警告了事,即是包庇法官擁有特權!

造就低成本犯罪風

  1. 律政署把很多案件轉介到有關地區的主任裁判官,而很多案件未審未判押後聆訊,都以很低的保釋金$300丶$500或$1000去擔保一些縱火丶暴動、非法集結、用激光槍照射警察(在美國聯邦法庭重判14年監禁的)等於全部都是嚴重罪行,擔保金額和罪行是完全不成比例!很多暴徒招攬炮灰的時候,向年青人說:「不用擔心,我們有很多自己人在政府部門裏,包括警察、律政署及法官都有。不信嗎?你看看暴動咁嚴重,都是$1000擔保,最近一件案件只需要$300擔保。不是自己人?小販都要$2000!」這對暴動完全沒有阻嚇性,會形成一種犯罪成本低的風氣!這做法等同釋放暴徒在社會上無限期破壞!這樣香港還有法治嗎?

這些過千以上犯了嚴重罪行的暴動加在一起已成為一場持續性的恐怖活動,還未計在幕後煽動策劃的人士。請實行即審即判的機制才能止暴制亂!不至於令暴亂沒完沒了,令警察疲於奔命,浪費警力!

警察拉人法官放人

  1. 我們既然把重要的法律基石交給法院,法官的操守都要很清白,要研究改良法官的監管機制,增強香港法官的可信性,對市民要有一個交代,對警察有一個交代。以免被人覺得「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話,原來現在香港是法官極權統治,只會成為國際笑柄!

各位司局長,法官,我們想見到一個健全的、正常的法治社會!一個根治問題、正常的香港!

對法治失望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