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被激進示威者和暴徒占據的香港理工大學封閉,昔日的美麗校園變得滿目瘡痍。圖為理大校園正門。

【本報訊】香港日電 2019年11月中旬,非法占據香港理工大學的“黑暴”分子被警方包圍在校園內;同時,大批人在各區發起衝擊,意圖“圍魏救趙”分散警力。警方在佐敦一帶拘捕多名男女,當中8男女被控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28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44至56個月。

8名判刑的被告依次是21歲學生張永尚、24歲學生林阡晴、22歲實習生廖康良、63歲項目經理李屏樂、28歲項目經理易卓邦、25歲無業李家維、22歲學生潘永傑及23歲運輸工區海峰。

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廖康良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用途的工具罪,指他管有一把錘;李屏樂則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其中區海峰承認控罪,並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管有一包金屬索帶,該罪則於法庭存檔。

張永尚被判囚56個月、林阡晴被判囚56個月、廖康良被判囚50個月、李屏樂被判囚50個月、易卓邦被判囚50個月、李家維被判囚50個月、潘永傑被判囚48個月及區海峰被判囚44個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雖然大部分被告年輕、無案底,明白判刑對他們和家人造成極大影響;但年輕只是一個階段,無案底是應有之義,判刑需有阻嚇性。【編輯:王京】

承印人:環球電視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上環幹諾道西20號中英大廈14樓1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