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強調警方在過去五個多月的動亂中,使用合適武力。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27)日在立法會答覆議員涂謹申提問時表示,自今年六月九日至今,香港發生了共超過900場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當中很多均演變成嚴重暴力違法行為。在過去五個多月,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勝其數,包括肆意堵路、癱瘓交通、在多處投擲汽油彈和縱火、擲磚、蓄意破壞及焚燒商鋪和鐵路設施等、瘋狂毆打不同意見的市民、嚴重傷人、暴力襲擊警員等。近日,更有大批人士佔據大學,進行大肆破壞,偷走危險化學品,在大學內大規模製造汽油彈,以警方為針對目標。

李家超強調警武力合適

為應對及制止暴力行為,警務人員需要使用適當的武力,控制場面,並將暴徒繩之於法,以恢復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警方在使用武力和作出拘捕時,均須依法、按現場需要及適當地進行,亦要符合警隊內部指引。

李家超指出,涂謹申問題前言所述的報道,在描述警務人員的行為時,忽視事情的始末,指責是不公平的,他不同意這些不完全反映事實的描述。

李家超認為,多月來的嚴重暴力違法活動已造成一位無辜市民被投擲的磚頭擊中而喪生。自今年六月九‍日至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大型公眾活動中,共有超過2 600人受傷而到公立醫院求診或接受治療,包括一名被暴徒點燃易燃液體而嚴重燒傷的受害人。受傷的人士中,超過470位是警務人員,他們的傷勢包括刀傷、腐蝕性液體灼傷、骨折、嚴重燒傷、被弓箭射中受傷等。

李家超強調,警方在使用武力方面有嚴格的指引。警務人員按實際需要,針對違法暴力行為,需使用適當武力以回復社會安寧。警務人員在使用武力前,會在情況許可下盡量向對方發出口頭警告,並且在可行範圍內,讓對方有機會服從警方命令,才使用武力。一般而言,使用的武器都是非致命的裝備,如橡膠子彈。就使用實彈槍械,警方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及指引。警務人員在為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可使用實彈槍械。

發射19發實彈傷三人

自今年六月九日起至十一月十二日,警方共使用了約4 800發橡膠子彈,以應對示威者在不同公眾活動中的暴力行為。另外,至十一月十八日,警方共在13宗事件中發射了19發實彈,其中九宗涉及一發,兩宗涉及兩發,兩宗涉及三發;有關的警務人員都是為了保護自己或/和其他在場人士免受即時生命威脅或如不制止下可能受到的生命威脅。當中有三宗擊中涉嫌人,分別在十‍月一日於荃灣擊中涉嫌人左肩膀附近、十‍月‍四日於元朗擊中涉嫌人左大腿,以及十一‍月‍十一日於西灣河擊中涉嫌人右前腹。三名傷者均已出院。警方沒有備存問題要求的其他資料。

李又指出,警方不容許警務人員作出違法或違紀的行為。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方會按既定機制公平調查及積極跟進,不會偏私。截至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投訴警察課共收到1‍ 261‍宗與自六‍月九日起的大型公眾活動有關的投訴。投訴警察課已成立一支26人的專責隊伍,跟進有關個案。這些個案目前尚在調查中。投訴警察課並無備存問題要求的分項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