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共享單車的消費者投訴激增24倍。

共享單車在港大行其道,惟營運方式及服務質素下降;消委會今年截至11月,接獲198宗投訴,涉及預繳充值及按金收費,較去年全年的8宗,超出24倍。

投訴人張小姐今年3月,以應用程式租用單車,惟解鎖失靈,結果賬戶在一周後被扣$1,800。另一個案的陳先生,誤以應用程式掃瞄另一家公司的共享單車,收到短訊指信用卡已被扣除$150。兩人雖經消委會處理最後獲解決,未有損失,但過程費時失事。另一個案的李太在5月,以信用卡繳付$299按金及充值$100後,啟動單車失敗,以電郵要求退款不果。李太向消委會求助時,該單車公司結業,拒退款。消委會只能建議循民事索償。

消委會表示,營運商應在應用程式列明收費及條款,並定期檢查單車有否損壞及增加人手,提升服務質素。市民亦應妥善保存賬戶,避免一次過充值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