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4日,但緩刑一年。

2016年11月反對人大釋法遊行,一批示威者於中聯辦外與警方發生衝突,被控多項罪名,8名被告今(11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陸續判刑。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及的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及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各涉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名,各被判監禁14天,緩刑12個月。

另五被告判社服令

至於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葉志衍,因參與非法集結以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另一名成員盧德昌,因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社民連副秘書長周嘉發,因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各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香港眾志前常委林淳軒,因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工黨傳訊幹事陳文威因參與非法集結,判處6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