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自願往台灣投案節外生枝。

殺人疑犯陳同佳表示自願前往台灣自首的事件節外生枝,繼台灣拒絕他前往台灣的入境之後,陸委會今(21)日凌晨回應香港特區政府的聲明,質疑台港無刑事司法協作,港府如何積極依法配合;特區政府又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令台港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港府︰「被自首」失實

觸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日前表示願意刑滿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不過台灣當局表明會限制陳同佳入境,意味他無法前往台灣自首。特區政府指,陳同佳是出於自願到台灣自首,指他是「被自首」的指控完全失實。但陸委會認為,今次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特區政府的聲明完全無法釋疑。另外,據港方表示,如果台方提出有關證據的請求,將會積極依法配合,但又表示沒有法律與台方進行刑事司法協作,講法自相矛盾。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說,要解決台灣殺人案,需要先與香港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但港府又不談,只是說要將人送過來,質疑是否有政治操作,陸委會將評估大陸及香港是否聯手企圖矮化台灣。徐國勇認為,疑犯陳同佳願意由無死刑的地方,到有死刑的地方接受審訊,是違反人性,令人質疑是否受人指使。他反問,一名香港人殺了香港人,而被告目前在香港,為甚麼香港不展開審訊。

台︰須有司法互助協定

被問到台灣當局去年向陳同佳發出通緝令,但目前又拒絕陳同佳入境自首,是否雙重標準,徐國勇說,由於犯罪地在台灣,當時懷疑陳同佳是被告,從法律層面來說,發出通緝令並無問題,加上在犯罪地發出通緝是主權的表現,並無雙重標準。

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殺人案疑犯陳同佳願意到台灣自首,質疑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是配合大陸,強調台方一再要求透過司法互助處理,而且疑犯在香港監獄,但林鄭月娥不理,現在突然說要將陳同佳送去台灣,認為非常詭異,強調絕不會中大陸圈套。法務部長蔡清祥說,今次並非單純疑犯到台灣歸案的問題,亦需要相關證供配合,例如陳同佳在香港的初步偵訊,以及他在香港如何策劃案件,都需要透過司法互助的正常管道處理。內政部長徐國勇在立法院被問到,若果陳同佳出現在台北桃園機場時,會否立即逮捕時說,只要他出現在台灣,警政署一定馬上將他拘捕。

不滿矮化台灣主權

陸委會發表聲明批評港府在案中的政治操作,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政治框架,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份,無疑是無「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台灣主權,台方絕不可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