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武已被依法予以雙開。

雲南再有官員受查遭罰,省紀委監委21日消息指,普洱市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李洪武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日前已被依法予以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目無紀法 生活腐化

經查,李洪武喪失黨性原則,目無紀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干擾正常工作秩序,破壞黨內政治生態。生活腐化,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其續指,李洪武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依法對李洪武予以雙開,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方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現年56歲的李洪武為哈尼族人,曾任墨江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縣長等職;2006年11月至2013年3月先後任西雙版納州猛臘縣委書記、州紀委副書記;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普洱市政協副主席;2014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普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17年12月,任普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