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認為輕判侮辱國旗犯必引起全國公憤。

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29)日在社交網站回應一宗侮辱國旗案件時指出,「一名狂徒上月在沙田涉嫌踐踏國旗並棄於城門河,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這判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既然裁判官表示沒有量刑指引,律政司必須上訴」。他又提到,早前有人塗污美國總領事館外牆,被判刑四個星期。

僅判200小時社服令

9月22日有網民號召「和你shop」到商場示威,沙田新城市廣場有大批示威者聚集唱歌及呼叫口號,有示威者拆下國旗將之塗黑及踐踏,再將國旗扔進垃圾車內再推落城門河。21歲技工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梁振英又提到,知專設計學院15歲女學生陳彥霖浮屍事件,指有學生繼續逼迫學院院長王麗蓮和副院長黃偉祖。他形容,「我看了電視新聞的畫面,總覺得蒙面的黑衣人就是中東的恐怖分子,院長和副院長就是人質,恐怖分子將刀架在人質的頸上,迫人質對著鏡頭讀出譴責這個哪個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