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6月以來,本港發生多宗侮辱國旗事件。

反對派說過,香港人應該要拿諾貝爾和平獎,我最認同他們就是這次。

不過,他們說的香港人跟我認為值得拿獎的香港人不是同一類,他們指的是上街那些,我說的是啞忍那些。

從六月至今,沉默大眾面對持續五個月的黑色暴力,一直敢怒不敢言。

暴徒砸爛鐵路站,工人連夜趕工,翌日傷痕纍纍的港鐵站如常開放,大家若無其事地上落乘車,若無其事地上班下班。

暴徒開出周末暴亂時間表,大家乖乖跟從。不去那區、避走那路,到超市搶點乾糧,躲回家做飯煲劇度周末。

暴徒專攻中國銀行,燒毀砸爛櫃員機,好些地區只剩下一、兩個能用的機器,整個區要用錢的人都來排隊,提款閒閒地要等半句鐘,大家依舊無言,默默排、默默等,忍氣吞聲,連一句晦氣的「曱甴」都不敢罵。

五個月來,香港人默默忍受暴徒瘋狂破壞帶來的社會不便,默默接受因司法傾斜帶來的社會不公,縱有百般怨氣,千般憤懣,仍咬着牙低着頭繼續生活,那種逆來順受,那種超強忍耐,絕對值得拿諾貝爾和平獎。

然而,和平的忍耐沒有為小島帶來和平,一宗又一宗的司法不公不單直接挑戰法治,更在挑戰香港人的啞忍底線。

這天,裁判官李志豪作了一個令人震驚的判決,21歲冷氣技工羅敏聰上月底在沙田拆下國旗塗黑、踐踏、再扔落垃圾桶、丟落城門河,被控侮辱國旗罪,在裁判法院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當日,全世界在電視上看着這面國旗如何被毀被辱;今日,法官那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判決,如同對這面國旗再來一記二次侮辱。

大家不禁想起兩個月前的一宗判案:一名內地男子在美國駐港領事館大閘噴漆,只噴了三個字「中國必」,還未噴到「勝」字,就給抓去法庭,判了四星期監禁,並即時入獄。作為小市民,我們不貪心,我們不奢望,我們只想公平一點,公道一點,可以嗎?

香港人都是順民,都很和平,然而,當啞忍只換來更大的不公平不公義,沉默者的爆發,指日可待。

屈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