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唐寅涉嫌受賄被批准逮捕。

湖北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省應急管理廳原廳長郭唐寅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偽造身份證件等5項罪名, 20日被湖北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郭唐寅早前被指利用職權插手司法活動,充當惡勢力的「保護傘」等,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早前報道,郭唐寅利用職權,明知他人不構成犯罪,指使下級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查;隱報持有多套房產及多個證券賬戶,佔用管理對象住房和參與賭博活動等;利用職權在案件查辦、升職等,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資料顯示, 57歲的郭唐寅是湖北鄂州人,自1997年開始進入公安系統工作,曾擔任省公安廳交通總隊高速支隊支隊長、經偵總隊總隊長等職務,在2011年擔任省公安廳副廳長和常務副廳長,並在2017年4月開始擔任省應急管理廳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