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紅星人人自危
范冰冰逃稅案以罰款8.8億元(人民幣,下同)結案,國家稅務總局也定下年底補交稅款死線。然而,官媒相繼發文指整頓只是開始,中央政法委強調,案件非針對范冰冰一人,「為富不仁或許能暗地猖獗一時,但見光必死」。央視更稱,有藝人作為甚於范冰冰,暗示將有更多明星受查。
記者:盧沛立  互聯網圖片

針對影視圈亂象,《人民日報》刊文批評影視業市場「失靈」,唯「強制性規範」才可重回正軌。文章指,造成明星偷稅漏稅的主因是「天價片酬」帶來了個人所得稅繳納問題,造成不同形式的「陰陽合同」和千奇百怪的規避稅務監管手段。文章舉例,劇集《如懿傳》的兩位主演片酬便高達1.5億元。

此外,影視業還有產能過剩問題,文章指內地自2004年推出「4+X」模式,一部電視劇可在4家衛視和X家地面頻道同時播出,令多家電視台購劇時可分攤成本,電視劇產量也隨之瘋狂增長。至2012年最高峰,劇目產出共計17703集,但隨之持續回落,伴隨粗製濫造、製片成本大增等問題。即便廣電總局在2015年已終結「4+X」模式改行「一劇兩星、一晚兩集」的政策,但產能過剩問題仍未受控。

文章又指,國內電影的票房佳績讓投資方能夠在股票市場等金融領域大快朵頤,令能源、房地產和資本市場上的「熱錢」湧入影視及其他文化產業,令電影近年淪為「金融衍生品」。

限酬令出 台星同受波及
面對官媒連環發炮,有內地媒體總結出片酬超過5,000萬元的明星,包括倪妮、陳坤、孫儷、霍建華及鍾漢良。9個內地視頻網站及影視製作公司在今年8月已聯合抵制高片酬,將每位演員每集電視劇的最高片酬限定100萬元,總片酬限定5,000萬元;廣電總局也頒令一季綜藝節目總酬金不得超過1,000萬,近期趙薇、舒淇和蘇有朋參演的《中餐廳》被爆每人單季片酬達5000萬元,也須退回4,000萬元。

部分台灣明星,包括彭于晏、霍建華、趙又廷、阮經天、馮小剛、黃聖依等等也成高「逃稅門」高危份子。據台媒《中央社》報道,當局正約談近200名片酬過1,000萬元人民幣,有知情人士透露,台灣藝人若要從大陸將錢送回台灣,多半管道「不盡合法合規」,可能更經不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