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4大死亡陷阱 靠司機乘客自己執生
青衣長青公路旅遊巴撞的士釀成6死31傷慘劇,綜合目前調查,這宗車禍造成重大傷亡,離不開4個因素同時發生,包括是否妥善處置路中「死車」、旅巴司機工時長易疲累、旅巴乘客無佩戴安全帶和上車睡覺失防備,但現時旅巴司機工時及乘客佩戴安全帶均無王管,要避免及減低傷亡要靠自保。
記者:黃新杰

事發後情況危殆的旅遊巴司機霍志森(62歲),延至本周二不治,令該宗車禍再添亡魂。其餘5名死者包括的士司機及4名旅巴乘客,其中霍和3名旅巴乘客,在兩次撞擊中先後被拋出旅巴。車禍肇因是「死火」並打「死火燈」停在路上之的士。但如何處理「死車」向來說法籠統,要靠司機隨機應變。一般而言,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的規則或指示,可作參考。守則部分建議指,如有可能,應把壞車移離行車道,司機和乘客應遠離行車道。如路上有路肩或邊帶,應把車輛停在該處,亮壞車警告燈,可在安全情況下離開壞車及路面。如有懷疑,應佩帶安全帶,留在車內等待救援。不過,駕駛者不遵守不算違法,但在處理訴訟時,法庭在衡量道路使用者是否犯錯,以及其錯誤程度時,則可能會把當事人不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則」考慮在內。

非專營巴士司機工時無王管
其次,肇事旅巴司機返通宵更,每更12小時。根據警方推測,因現場無發現煞車痕,而旅巴司機無留意到前面「死火」的士,不排除他工時長及專注力減低。雖然冠忠巴士否認司機休息不足,但目前本港對旅遊巴司機的工時問題,一直無法例管制。今年2月,運輸署於大埔九巴19死車禍後, 為專營巴士訂下《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然而有關指引不適用於非專營巴士。旅遊巴士司機工會總幹事曾昭文指,旅巴司機工作環境嚴峻,工會雖多次向政府爭取,就旅巴司機標準工時立法,惟運輸署只着眼專營巴士及貨運業,漠視旅遊巴司機及乘客生命安全,曾昭文認為,運輸署應將旅巴司機標準工時及待遇與巴士司機劃一,並需有1小時有薪用膳時間。

至於造成大量傷亡的另兩個因素,涉及旅巴乘客的自我安全保護。警方估計事發時旅巴很多乘客入睡,被拋出旅巴的乘客可能未扣妥安全帶。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不少乘客習慣登上旅遊巴後即小睡,做法非常危險,因車輛出事前大都有異常情況,如車速較快,又或是不經意煞車,若乘客睡着便無法保護自己,只有在保持清醒下,才能及時應變減低受重傷的可能。

不過,運輸署早於2001年起規定,所有私家車、的士、貨車,以及包括公共小型巴士在內的小型巴士司機及乘客,如車上有安全帶則必須佩戴,惟旅巴卻無任何規管。李耀培指,長途、行走高速公路(時速70公里或以上)的旅遊巴及巴士,沒有強制乘客戴安全帶,安全情況不理想。旅巴司機工會也贊成運輸署就非巴士佩戴安全帶立法,以保障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