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丈夫,妻子分娩當然想在身邊分擔和支持;政府日前宣佈從今日起,男士侍產假增至五天,但須提早一周通知僱主。
根據修訂後的新條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男性僱員,若有子女於今日或之後出生,按規定通知僱主後,可就其配偶或伴侶每次分娩,享有五天侍產假。勞工處發言人指,僱員如欲放侍產假,須預先通知僱主。僱員必須在嬰兒預計出生前最少三個月,通知僱主打算放侍產假,才有權於該時間放假。若僱員沒有早三個月預先通知僱主,則必須在放侍產假前,最少提早五日通知僱主,告知放侍產假的確實日期。
條例亦設有過渡期,若男僱員有子女於今日或之後出生,並在修訂條例生效前,已事先通知僱主打算放三日侍產假,欲放剩下的兩日新增侍產假前,仍須預早最少五天通知僱主確實日期。
有關待產假條例於立法會審議時,民主派曾提議侍產假增至七天,遭到商界及建制派激烈反彈。紡織及製衣界鍾國斌曾指,多項勞工福利政策實施,增加僱主壓力,又批評泛民及勞工界站於道德高地,無止境地苛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