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亞民被判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

陝西秦嶺違建別墅案引發軒然大波,其中1名涉事落馬的官員為西安市環保局前局長羅亞民。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最新公佈,羅亞民涉嫌受賄約1000萬元人民幣,且有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對羅亞民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涉秦嶺違建別墅被查

值得一提是,判決書有明確提到秦嶺違建別墅案,披露有一間房地產公司的房地產項目為得到羅亞民的「關照」,該公司董事送給羅亞民50萬元人民幣,其後為加快辦理環評手續,再加送6萬美元人民幣。在羅亞民的幫助下,該公司成功取得環境影響報告的批覆,事後副總經理為表示感謝並希望繼續得到「關照」,又再送給羅亞民2萬元人民幣。

判決書指,經法院審理查明,羅亞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987.456萬元人民幣、6萬美元,數額特別巨大,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同時,羅亞民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出其合法收入,共計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不能說明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

羅亞民案是於7月在寶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羅亞民對指控供認不諱,且自願認罪認罰,真誠悔罪。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