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月起實施垃圾分類辦法。

深圳城管綜合執法局早前通報,11月1日起實施垃圾分類辦法,並以補助獎金激勵民眾參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得當的個人,可獲1000元人民幣獎金,家庭可獲獎金2000元,住宅區可獲30萬元,總金額高達9375萬元。

激勵民眾參與最多獎千元

當局早前發佈名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辦法》的通報,顯示上述措施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辦法採取通報表揚為主、資金補助為輔的方式,每年對分類成效顯著的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給予激勵,針對家庭、個人、住宅區限定名額,分別為5000個、1000個、500個,單位則不限定名額。

通報提到,當地各區財政每年按指定額度,安排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如福田區是1152.5萬元,羅湖區是806萬元,南山區則為940.5萬元等。

通報補充,生活垃圾分類表現理想者將會獲得獎金,其中積極踐行生活垃圾分類且成效顯著的個人,包括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義工、教師及從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其他人員,均可獲得通報表揚,並補助資金1000元,相關資料也會納入市民文明誠信分採集目錄。

通報續指,表現理想的家庭可獲通報表揚,並補助資金2000元;並優先推薦申報參評「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表現理想的住宅區則可獲通報表揚,並按每1000戶獎10萬元標準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