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購物袋收費計畫優化措施

【本報訊】無法降解的塑膠對地球環境污染嚴重,為鼓勵市民進一步減少使用膠袋,立法會早前通過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畫的三項附屬法例,新措施將於12月31日起開始實施,塑膠袋收費由5角提高至1港元,市民購買冰凍或冷凍食品不再獲派免費膠袋。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陸嘉健12月21日介紹新計畫時表示,新措施下膠袋收費升至1元,並收緊豁免膠袋費用安排,現時市民購買冰凍或冷凍食物,例如凍牛奶,可免費索取膠袋,但下周六起將要收費,而只有購買無包裝或非完全包裝的食品,或非氣密包裝的餐飲外賣,才可獲免費膠袋。

此外產品包裝直接影響能否獲免費膠袋,例如買橙或薯仔附有網狀袋包裝,索取膠袋要收費;散裝生果倘若無包裝或半露,則免費獲膠袋,不少商戶表示對新規定感混亂。

陸嘉健以完全被包裹的蘋果舉例,指該情況沒有食物衞生風險,因此不提供免費膠袋。

他指出,不少市民都會去超市買水果,一些蘋果完全沒有包裝,則可以提供免費膠袋;如果蘋果下麵有發泡膠網,屬非完全包裝,因衞生問題,亦容許該情況可提供免費膠袋,用紙張、膠盒或網袋完全包裝好的蘋果,沒有食物衞生風險,因此就不能有免費膠袋。而可豁免的「餐飲外賣」有4個條件,包括可供即時食用、即場製備、出售時賣方用意是供售賣地方範圍外食用、並非盛載在氣密包裝。

他又指,以往原則是買10個蘋果可取10個免費膠袋,但新計畫實施後,可獲豁免的每宗交易只能提供一個膠袋,除非有特殊情況才可獲多於一個免費膠袋,包括免費膠袋容量不足及有破損風險未能全部裝下等。

此外,新計畫下收緊豁免收費的安排,只有購買沒有包裝或並非完全承載於任何包裝的食品,或購買以非氣密包裝的餐飲外賣,才可獲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並以每單交易一個免費袋為基本原則。

陸嘉健表示,新安排實施後,首月會設為執法寬限期,其間以勸喻為主,希望讓公眾及商戶適應,相信市民適應法例需要時間,尤其是有關冷凍食品,聽起來好像比較複雜,但形容市民買多幾次就知道哪些情況可獲豁免。他重申,新措施期望達到的效果是市民自備購物袋,便無須煩惱膠袋是否要收費。

膠袋收費的責任在於賣方,賣方不可以回贈或折扣等抵消膠袋收費,署方會進行巡查,包括跟進違規投訴,及安排“神秘顧客”檢視商戶有否遵從安排。【編輯:婕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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