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例引入海外護士 病人組織倡要求有一定年資

【本報訊】香港政府建議修訂護士註冊條例,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護士,有病人組織認為政府應對相關護士有工作經驗要求;有立法會議員就指應先減低本地護士流失率。

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現時面對護士嚴重不足和人口老化問題,建議增設特別註冊或登記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在衞生署、醫管局等機構執業一定年期,獲僱主確認表現滿意後,毋須參加執業考試,可在香港正式註冊和登記。

局方又建議增設有限度註冊或登記途徑,容許非本地培訓護士在獲認可的護士訓練學校或院舍等執業,並引入暫時註冊或登記安排,容許其他司法管轄區護士在香港作短期學術交流和臨床示範。

有病人組織認為應要求有關護士有一定工作經驗,和來港後最少在公營機構執業5年。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政府需要給予更多資料,例如聘用條件上,除了在當地有註冊護士資格,還要在工作經驗上有要求,例如做了5、6年,甚至更長時間,確保經驗上有穩定性,不需要來到香港再由資深護士帶領,既然他們都打算來香港工作,公營和私營沒有太大分別,何不將他捆綁在公營機構,工作較長時間熟習,解決醫療體系缺護士情況。」

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亦同意引入護士可補充人手,但更重要的是減少流失。

立法會議員(醫療衞生界)林哲玄:「有一個瓶,你想裝水入去,但一直漏水,你第一件做的事是堵塞洞口,還是不斷加新水,如果只是不斷加新水而不堵塞洞口,很快發覺整瓶都是新水,未必是我們想要的。新人慢慢換走很多舊人,實際上教的都不夠,就會出現問題。」

有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歡迎措施,認為可補充院舍護士人手不足問題。

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李輝:「如果院舍有老人家要插胃喉、尿喉,都要專業護士幫忙,有時候晚上掉了尿喉、胃喉要送院,其實沒這個必要,如果有足夠專業人士,在院舍這麼簡單,專業上能夠做到,即時可以在院舍插回。」
局方指會諮詢有關界別,預料今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編輯:婕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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