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

【本報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違反香港國安法遭起訴,將於9月25日開審。案件昨日(30日)於高院作案件管理聆訊,控方表示將新增專家證人,辯方要求傳召18名證人作供;預計審訊需時由40天增至約83天。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5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同審理。黎智英昨日沒有到庭,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擔任辯方代表,辯方亦申請黎於預審時毋須到庭,獲法官批准。

就案件的審訊所需時間方面,控方指據現時估計,單是6名關鍵證人,每人須作供5至10天,另外亦有18名辯方要求傳召的證人,因此單就控方證人的作供已需時65天。至於辯方證供則需時14天,另外加上結案陳詞等,估計審訊時間會超過80天。法官認為現時審訊將會長達約4個月,預計審訊時間為83天。

據控方透露,本案將會有專家證供,當中包括涉及社交媒體的應用及有關制裁的法律效力之範疇,控方將傳召兩名專家證人,分別就制裁的法律效力及針對Telegram、WhatsApp、Facebook等社交媒體即時信息運作模式提供證據。另外由於辯方轉換了律師團隊,故會再重新準備新的控辯雙方同意案情。辯方則認為,案件毋須審訊83天,並估計原定的40天審訊應已足夠,但表示希望可以在案件開審前先作預審。

3名法官最終決定,案件將於8月18日下午進行預審,控辯雙方亦須於8月1日或之前向法庭存入所有證人書面證供及書面陳詞等文件。

本案共涉及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將於12月8日再提訊。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去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作求情及判刑,部分高層會出庭頂證黎智英。【編輯:溫遇桉】

編輯出版發行人:環球新聞時訊報
社 長:魏月童
承 印:環球電視有限公司
地 址:香港上環幹諾道西20號中英大廈14樓1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