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追賊途中間接令白色私家車被撞壞。

他事後感委屈,更哭着對自己所為表示後悔,「如果這兩千塊錢還要我來承擔的話,那我肯定不願意。」

追賊途中間接撞壞私家車

事發於本月6日晚,小楊遇到一名女子追趕一輛「綿羊仔」,他當時以為是小情侶吵架,但女子扭頭過來向自己求助。於是小楊讓她坐上了電單車,一起去追賊人。小楊續稱,當時他看到涉事賊人欲逆行逃去,他隨即開車將賊人撞倒在地。據悉疑犯被撞倒後,疑犯的座駕卻意外擦撞到一輛白色私家車,令白色私家車車身嚴重刮花。私家車車主隨後落車,與小楊合力把疑匪捉住。交警接報到場,將疑匪拘捕,小楊稱交警表示因他屬見義勇為,並非交通事故,因此不用擔心要承擔任何責任。小楊提到,交警到場後認為,「他說這個不屬於交通事故,就讓派出所一併處理,然後調查取證。」
私家車車主事後竟要求小楊賠償2000元,更揚言要控告小楊和女事主,令兩人大感愕然。女事主坦言,自己和小楊均屬無辜受害,「我們也是受害人,為甚麼讓我們把這個錢掏出來?是不是?」

小楊後悔自己見義勇為的舉動,卻因此惹禍。

「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

小楊感到十分無奈,自己見義勇為協助女事主捉賊,卻因此惹禍,「我感覺他應該去找小偷,現在他一直找我(賠償)。這邊是幫忙找回手機,那邊是幫忙把這個小偷給抓到了。現在人家要告我,我還要賠人家兩千塊錢,那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呀?」

有律師認為,交警在此事件中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出示相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又稱如存在相關損害,應由疑犯承擔主要賠償責任;至於丟失手機的女事主作為受益人,也要承擔適當的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