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財經》雜誌旗下“財經十一人”日前公佈的報告指出,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來衡量中國最富50城,民眾熟知的“北上廣深”超一線城市格局被徹底打破,“滬京蘇杭”列前4,而深圳已排到十名開外。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以常住人口數得到的平均數。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居民能夠自由支配的收入,因此要從收入中扣除稅金、五險一金、經常性捐贈等等。或者說,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能真實用於消費、投資和儲蓄的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強城市分布
報告指出,上海、北京、江蘇蘇州、浙江杭州位列全國前四。前十的城市中,江蘇省占3城,浙江省占4城,珠三角僅廣州一城入選排名第5,而深圳僅排第11名(注:中國境內的地級以上城市,不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

各城市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與人均GDP排名存在較大差異。譬如2022年鄂爾多斯人均GDP為25.9萬元,排名全國第一;克拉瑪依人均GDP23.7萬元,排名第二。兩地的人均GDP遠遠高於北京的19萬元、上海的17.9萬元。但這兩城的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卻未進入內地城市30強。

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為何排第11位?

報告分析,深圳未能進入高位的原因是,雖然深圳常住人口為1756萬人,但戶籍人口僅628萬人,占比為35.8%,遠低於北京(64.6%)、上海(60%)和廣州(53.8%)。在一線城市中,戶籍人口的平均收入往往高於非戶籍人口。且深圳有大量從事第二產業、無戶籍的工人,這一群體人均收入低於平均水準,從而拉低深圳的數據。

從工資收入看,深圳以人均59095元(人民幣)排全國第一,上海、北京、廣州進入前四。但在最富50城里,惟深圳和東莞兩個城市的轉移淨收入為負數。報告解釋,由於深圳居民絕大部分的外來人口尤其是青壯年就業人口,在收入增加的同時會相應增加“社保支出”、“個稅支出”、“贍養支出”、“外來人員寄帶回家支出”等轉移性支出,最終使轉移淨收入小幅負增長。東莞境況亦類似。

長三角vs珠三角 長三角完勝
在“最富50城”中,長三角城市佔前15強的80%。20強中,長三角城市有14個,佔比仍高達70%。30強中,北方城市僅有北京和3個山東城市:青島、濟南、東營。40強中僅成都為西部城市,排第40名。

另外,經營淨收入榜單中,前十城市有7城來自長三角,其餘為福建泉州、安徽馬鞍山及山東青島。北上廣深無一城入榜,且榜單前三的是三個並不起眼的三線小城:浙江紹興、福建泉州、浙江湖州。以平均數據來看,這三座城市的居民最會做生意。【編輯: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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